宁蒗县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(水泥窑协同处置)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
发布日期:2024-12-31 浏览:73次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和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)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,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,现将丽江央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宁蒗县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(水泥窑协同处置)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进行公示。

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

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:纸质报告书存放于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办公室,欢迎前来查阅。地址如下:

建设单位地址:云南省丽江市宁蒗彝族自治县大兴街道大村街社区;

环评单位地址:云南湖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(昆明市西山区前福路166号)。

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链接: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DJvQugrHXpKxDI02-R_RJQ?pwd=nge9     提取码:nge9

二、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

主要为项目周边的居民、单位及专家和社会团体的意见,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。

三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
《公众意见表》见附件,如附件无法正常打开请点击网址连接:https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5329.html 。

四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

公众可自行通过网络连接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,填写后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,也可发送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相关联系人邮箱或传真。建设单位、环评单位联系方式如下:

1、建设单位

建设单位:丽江央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
联系人:陈晓丽    

电话/传真:13988897692

2、环评单位

环境影响评价单位:云南湖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
联系地址: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福路166号

联 系 人:曾美琼

电话/传真:18725152103  

电子邮箱:3304414698@qq.com    

五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

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14日,共10个工作日。 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丽江央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
2024年12月31日